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改由基层检察院管辖。外国籍犯罪嫌疑人也由市公安局统一集中收押监管。改为各分局看守所收押。从2013年1月至今。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共关押外籍人员100多人次。日均关押数维持在40至50人之间。为了更好地保障监管安全。解决羁押外籍人员存在的困难。越秀区检察院监所科积极采取措施。在教育、会见、通信、探视等方面保障外籍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为更好解决语言沟通问题。越秀区检察院从全院各部门抽调12名英语八级或六级、口语流利的干警组成翻译团队。实行按月轮值。配合监所科做好外籍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以及谈话教育工作。并且制作外籍人员谈话中英文笔录。用外籍人员能看得懂的方式。准确反映外籍在押人员诉求。
外籍在押人员对我国法律规定多存有疑惑。为让外籍在押人员理解知晓驻所检察职能。该院自行翻译了《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并印刷成册80多本。统一派送入监仓。有了英文版的法律条文书籍。外籍在押人员提出约见检察官咨询中国法律的减少了近80%。切实解决了外籍在押人员了解中国法律的诉求。
此外。越秀区检察院监所科干警发现。外籍在押人员中存在大量身份难以确认的外籍人员。由于身份不明。在教育、会见、通信、探视、投牢送监方面给监管工作带来压力。该院监所科经过一个月的深入调查。核对外籍在押人员身份。积极反映存在的问题。引起了广州市外事办的重视。主动与广州市检察院联系构建了处理外籍在押人员问题的沟通机制。为有效保障外籍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