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雅馨深圳翻译公司简要分析了少数民族文字翻译出版中合理使用的要件构成:
1.作品范围
使用的作品只限于已经发表的作品。这里所说的已经发表的作品,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许可他人公之于众的作品。要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必须征得著作权人同意。
2.著作权人
作者必须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包括外国公民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作品发表的形式
作品必须是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包括从其他语言文字翻译过来的、以汉语言文字出版的演绎作品,如翻译成汉语言文字的国外畅销书;同时也不包括以汉语言文字以外的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如以英文等外文或国内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
4.出版发行范围
从汉语言文字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作品,其发行范围不能超出我国的地域范围。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30多个民族属于跨境民族,它们与周边国家的民族有着相同的语言、文化,一些图书在国外拥有本民族的读者。遇此种情况,必须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方可以在国外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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